中國IDC評述網12月22日報道:騰訊旗下熱門產品微信的用戶眼看要突破3億大關,昨天卻傳出“微信”的商標已經被多家公司搶注的消息,陷入一場商標糾紛之中。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資料顯示,其中對于微信來說最關鍵的第38類通訊類別商標,居然有兩家公司和騰訊在爭奪“微信”。
部分商標權落入他人
昨天,記者登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官方網站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騰訊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向中國工商總局商標管理局遞交了第9類(電子公告牌類服務)和第38類(通訊類服務)的商標申請,而在2011年1月17日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搶先一步申請了第38類商標,遞交申請一周之差造成騰訊公司的兩個商標被駁回。
記者進一步查詢發現,目前對于“微信”來說最重要的第38類商標,確實處于爭議之中,而且共有三家企業申請了這個商標。早在2010年11月12日,微信出品之前,創博亞太(山東)科技有限公司率先在最重要的3802類別(即時通訊)申請了微信的商標,2011年11月收到異議后進入再審階段;而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公司提前騰訊一周又搶先申請“微信”商標,分類為3801(新聞廣播),在2012年2月20日被部分駁回,經過初步審定后,6月27日,聯智昭陽搶來的商標又收到“異議”,開始審閱補充材料。
不過,按照商標法中“同一商標申請在先”的原則,北京聯智已經拿到部分商標權,專用權期限為2012年06月28日至2022年06月27日。
目前,國家商標局網站的信息顯示,北京聯智所持的微信商標處于“異議”狀態,而騰訊的商標信息頁面顯示“駁回復審”,這說明騰訊正與該公司進行爭奪。
關于“微信”的第9類商標,在2010年同樣被創博亞太搶先注冊,但是已經成無效狀態。騰訊的第9類微信商標尚處于異議中,目前顯示駁回復審完成,可能已經回到騰訊手中。不過,對于微信商標糾紛,騰訊方面表示內部法務部和產權部門正在積極處理,不做任何回應。
記者同時查詢發現,“騰訊微信”的商標騰訊公司已于2011年9月21日提出38類商標申請,申請號為9989936,初審公告日期為2012年11月20日,“商標流程”一欄暫無顯示,表明暫時沒有公司和騰訊爭奪“騰訊微信”的商標。同日,騰訊也申請了9類的“騰訊微信”商標。
兩類商標權至關重要
除了第9類和第38類的商標被搶注之外,“微信”商標第25類(婚紗類)也被汕頭市釗興紡織有限公司注冊,目前已經進入初審公示期;第18類(背包、旅行包),第16類(文具、印刷品),第29類(食品),第32類(飲料)已經被西安阿格瑞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冊,目前也已經進入初審公示期。
微信定位為一款通訊產品,所以能否奪回第9類和第38類這兩類商標權對于騰訊至關重要。根據商標法的定義,第38類即電信類別是指“至少能使二人之間通過感覺方式進行通訊的服務”,包含兩個子類,分別是3801(進行播放無線電或電視節目的服務)和3802(通訊服務)。北京聯智已經擁有的部分是“電視廣播、新聞社”,這都是屬于3801子類下,而與騰訊產生爭議的部分主要是3802子類,目前就這一部分騰訊已經審核復議,處于待審核狀態。如果騰訊拿不到這個類別的商標將直接影響到騰訊微信的運營。
>>專家說法
奪回商標可能性大
網絡知識產權律師游云庭表示,類似的商標拉鋸戰爭要經過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和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三個流程,往往會持續2-3年,甚至持續5-6年。游云庭律師表示,像微信這樣的在應用商店里面的移動應用,按照所提供的服務,依照中國法律,受到注冊商標的保護。北京聯智昭陽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優先原則,搶先申請了38類的“微信”商標。如果騰訊要加以反擊,可以通過證明微信在2011年之前已經是“馳名商標”等做法發起異議。
游律師指出,微信案件和唯冠蘋果商標權之爭有所不同,現在各方都處于商標爭議階段,并沒有哪方真正獲得這個商標,騰訊獲得兩類商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而對騰訊不利的是微信商標基本處于無保護狀態,任何競爭對手都可以使用這個商標。萬一騰訊申請復議失敗,微信就只能改名,或者從對方手中買回商標權。這對其他公司都是個教訓,必須盡早注冊自己的商標,以免后顧之憂。